欢迎来到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! 我们将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解决方案!

更多 在线咨询
联系我们
  • 13537200468

  • 717650415@qq.com

  • 广东 - 东莞 - 南城区
  • 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
  • 523073

  •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簪花路华凯活力中心6楼

您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>>真实案例>>正文

广东十级工伤能够赔偿多少钱?

来源:东莞工伤律师网 | 作者: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| 时间:2020/5/16

 在广东,受到十级伤残伤害的工伤职工可以赔偿到哪些项目呢?

    来自广西的农某于2017年10月7日入职东莞市一家生产模具的公司任职工模师傅,公司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没有给一份合同到他的手上,公司也没有为他买社保。2018年7月16日在工伤中受伤;公司送到凤岗医院住院治疗七天,出院后医生有建议他休息6周,但是他没有休息完便于9月1日就返回公司工作了。

    2019年4月2日被东莞市社保局认定为工伤;2019年5月17日被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。

    伤残级别出来后,公司也不愿意协商赔偿。笔者便为他申请了劳动仲裁

    2019年8月1日,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凤岗仲裁庭裁决:

一、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以及保险关系终结。二,支付2018年7月16日到8月31日期间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共8004.07元。三、支付伙食补助费差额298元;四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9219.59元;五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031.37元;六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8125.48元;七、支付经济补偿金14062.74元;八、支付鉴定费用434元。

  以上合计107175.3元。

    仲裁裁决后,公司不服,向法院起诉,一审法院经过审理,判决公司需要赔偿93112.51元。但是公司仍旧不服,上诉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,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,于2020年4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!


     律师评析:农某十级伤残,最后仲裁裁决公司需要向他赔偿9.3万元赔偿,那么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有哪些呢?

    《广东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四条  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标准为: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,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,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,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。

   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,终结工伤保险关系:

    (一)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。标准为: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,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,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,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。

    (二)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标准为: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,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,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,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。

    由以上法条看出,十级伤残,在伤残方面是可以获得12个月的工资赔偿的,工资是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。